2025-08-01
HaiPress
警情通报是公安机关权威信息发布的重要载体,蓝底白字代表着官方信息的公信力。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炮制恶性网络谣言、捏造耸人听闻的细节会误导公众认知,不仅消费了网民情绪,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甚至引发公众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近日,网上接连出现三起发布虚假警情通报的恶性造谣传谣案件,公安机关网安部门高度重视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其中一起案件中,白某某和陈某某为博取关注,在互联网平台传播“昆明驾车撞人案131人死亡”的谣言,造成谣言扩散,扰乱公共秩序。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另一案件中,邵某豪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杭州自来水接入粪水”的虚假警情通报,同样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刑事拘留。还有一起案件中,黄某忠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涉释永信的虚假警情通报,也因相同原因被刑事拘留。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散布谣言可能构成诽谤罪、寻衅滋事罪等多种罪名。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法人的商誉,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发布信息言论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或刑事处罚。公众应通过警方官方账号和权威媒体获取真实警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