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伤学生班主任被申请留任 处罚成空文引发争议

2025-06-17 HaiPress

2025年6月,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实验学校班主任董某踢伤学生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家长侯女士反映,2024年9月12日,她12岁的孩子因未能答出地理题遭到董某拳打脚踢,导致创伤性腰椎病。经诊断,孩子出现腰3-骶1间盘突出、骶1隐裂等器质性损伤。

铁西区教育局于2025年初对董某作出“记过处分、系统通报批评、调离原单位”的决定。然而实际执行过程中,董某仍在原班级任教。教育局解释称,由于其他家长担忧学业申请留任,学校据此进行了调整安排。但文件中所述的“调离原单位”并未落实,引发质疑。

公安机关在2025年3月对董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因其申请行政复议而暂缓执行。之后董某撤销复议,转而起诉公安机关,案件于5月21日首次开庭,但尚未宣判。

鞍山市教育局强调“属地化管理”,将责任推给区教育局;铁西区教育局则声称“已处理完毕”,未解释处罚未执行的具体原因。教育局纪委部门也未回应采访请求。

董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但仅受到行政处分,并未承担刑事责任。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同类事件中,湖南湘潭教师殴打学生被停职,本案处理明显更为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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